《圣经》中没有关于耶稣生病的记载,所以我们无从知晓他有否生病。不过,《约翰福音》第9章有一段耶稣和门徒关于疾病的讨论,我们可以从中看到他对疾病的态度:“耶稣过去的时候,看见一个人生来是瞎眼的。门徒问耶稣说:‘拉比,这人生来是瞎眼的,是谁犯了罪?是这人呢?是他父母呢?’耶稣回答说:‘也不是这人犯了罪,也不是他父母犯了罪,是要在他身上显出上帝的作为来。趁着白日,我们必须作那差我来者的工;黑夜将到,就没有人能作工了。我在世上的时候,是世上的光。’耶稣说了这话,就吐唾沫在地上,用唾沫和泥抹在瞎子的眼睛上,对他说:‘你往西罗亚池子里去洗。’他去一洗,回头就看见了。”(参约9∶1-12)耶稣对疾病的独到看法,对我们很有启发。
犹太人有一个古老的观念,认为所有疾病都与犯罪有关。比如:约伯身患重病之时,好友以利法就断定他一定犯了大罪,所以便以极其迫切的语气提醒他及时认罪:“请你追想,无辜的人有谁灭亡?正直的人在何处剪除?按我所见,耕罪孽、种毒害的人都照样收割。上帝一出气,他们就灭亡;上帝一发怒,他们就消没。”(伯4∶7-9)“耶稣过去的时候,看见一个人生来是瞎眼的”,门徒好奇地问:“拉比,这人生来是瞎眼的,是谁犯了罪?是这人呢?是他父母呢?”耶稣的回答一定让门徒大吃一惊:“也不是这人犯了罪,也不是他父母犯了罪,是要在他身上显出上帝的作为来。”耶稣否定了门徒提出的两种对疾病的解释,但他没有提供第三种解释,他只是说,这位盲人的先天性残疾,有机会“显出上帝的作为”。接着,他便用一个神迹,医治了那个病人:“耶稣说了这话,就吐唾沫在地上,用唾沫和泥抹在瞎子的眼睛上,对他说:‘你往西罗亚池子里去洗。’他去一洗,回头就看见了。”季纳(Craig S. Keener)指出:“在异教的圈子里,有时会用唾液来治病,因此在一般人的心目中,唾液自然代表医治的工具。”耶稣为什么要采用异教的方式治疗疾病呢?巴克莱(William Barclay)的解读颇有见地:“耶稣使用唾沫,只是顺应当时的习俗。他是一位聪明的医生,因此治病必须先赢得病人的信心。他并不是相信唾沫的功能,用唾沫治疗既然是病人对医生的期望,他就这样做以取信病人。无论那一个时代,一个病人之能获得治愈,药物本身和病人的信心是很重要的两个因素。”耶稣使用唾沫医治疾病,从一个角度证明,对于病得医治,使用药物和依赖上帝并不矛盾!
综上所述,耶稣对待疾病的态度十分明了:他不把所有疾病都视为犯罪作恶的结果,所以也不把认罪悔改视作病得医治的唯一途径。他曾告诉众人:“康健的人用不着医生,有病的人才用得着。”(参太9∶12)由此可见,他并不反对“有病的人”求医问药,他肯定医生的价值,肯定医疗的意义。
今天,依然有人把疾病简单地理解为犯罪的结果,所以他们认为,只要认罪悔改,就可得着医治,但从耶稣对待疾病的态度可知,这种看法并不可取。对于这一现象,卡森(D. A. Carson)给予尖锐的批评:“对于病患者、濒临死亡者、丧失亲人者……等,我们若指责他们尚未认清隐而未现的罪,或是怪他们信心不足,不然早已得医治;这种做法无异于雪上加霜,不仅是错误的,而且根本没有体恤的细心,神学上也站不住脚。第一个指责是错误地假设某项疾病与某项罪恶总是有关联,第二项指责则是错误地假设上帝会医好任何疾病,如果他不如此行,必是因为人的信心不足。”对于别人的疾病,我们不应以劝勉的名义逼其认罪;对于自己的疾病,则不能以悔改的名义拒绝治疗!